通知公告

学生宿舍标准化月检验收通知-四月

来源/作者: 浏览次数: 发布时间:2024-05-06

本月学生宿舍月检验收时间定于59日、10日上午8:30-12:00,验收学生公寓所有楼座。

一、验收标准

本次验收严格按照学生宿舍月检标准,不打折扣,逐一学院逐一寝室进行筛查,请各学院务必做好验收准备。

二、验收内容

重点验收内容如下:

1.宿舍环境:卫生死角(包括阳台门窗框灰尘、门槽、阳台物品灰尘,书桌后的死角、床底死角和六、七、八舍卫生间),阳台书桌物品摆放情况,床铺被褥,地面灰尘等;

2.宿舍纪律:违章电器,玩网络游戏,私拉网线,吸烟酗酒,态度恶劣等;

3.流动红旗寝室、学生干部、党员示范寝室;

4.各楼座走廊、卫生间、洗漱间卫生情况,楼座外公共卫生情况

5学生公寓辅导员办公室卫生情况。主要检查办公室物品摆放、卫生死角等。

三、验收要求

(一)总体要求:

1.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,辅导员、班主任各司其职,要充分调动学生干部、党员模范带头作用,要充分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宿舍月检验收活动,让所有学生都能行动起来,共同打造干净整洁、规范有序、文明守纪的学生社区环境。

2.本次整顿验收的结果将进行通报,请各学院务必重视,学院学生工作书记为第一责任人。

3.各组检查人员要切实负起检查责任,对所检查的楼座、区域的结果负责。

(二)具体要求:

1.各组组长、组员带队,统一思想。明确检查标准和要求,对检查楼座所有寝室逐一进行验收,并明确、清楚填写《学生宿舍月检验收记录表》(务必签名),检查记录要数据准确、详实,个人不合格的要记清床位号和书号(进门右手逆时针编号),描述清楚不合格原因。

2.检查验收过程中本楼座辅导员要全程跟随检查并做好记录。学生处社区工委至少派1名公益岗辅导员对本楼座进行检查验收。记录中对于不合格的寝室要拍照留证,照片和记录信息请于当天中午12:00前由楼座负责的公益岗辅导员整理后统一报给社区工委办公室。检查单必须由检查组长或组员和楼座指导教师双方签字方为有效。所记录的不合格寝室信息任何人无权删改,一旦发现有删改信息者,将通报全校,严重者将给予严肃纪律处分。

3.59日、10日上午8:30所有检查人员准时到社区工委办公室七舍一楼集合,统一执行检查任务。


学生处社区工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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